离职后封存的公积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提取的。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:
提取条件
根据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的相关规定,职工在以下情形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:
购买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的;
离休、退休的;
完全丧失劳动能力,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;
出境定居的;
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;
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;
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,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6个月以上或停缴24个月以上(部分地区的具体规定可能有所不同,如有些地区要求封存满6个月且未再就业)。
对于离职的职工,如果公积金账户已经封存,并且满足上述条件之一(特别是第7条),就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。
提取流程
准备材料:职工需要准备公司离职证明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、北京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等材料。部分地区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,如失业证等。
提交申请:职工可以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北京公积金提取办理窗口进行审核,或者通过线上渠道(如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、微信公众号等)提交申请。
等待审核: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,并通知申请人。
支付手续:如果准予提取,管理中心会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,将提取的公积金支付到职工指定的账户。
注意事项
在提取公积金时,职工需要确保所有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,以避免影响提取的进程。
如果离职后重新就业,且新单位也提供公积金,那么原封存的公积金可能需要转移到新单位,具体流程可以咨询新单位的公积金管理员。
不同地区对于北京公积金提取的具体规定可能有所不同,如有些地区对于离职后的提取有时间限制(如2年内不得提取或2年后再就业才能提取等)。因此,在提取前建议先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。